關于舉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全國知識競賽的通知
關于舉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全國知識競賽的通知
財辦庫[2015]257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,黨中央有關部門辦公廳(室)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辦公廳(室),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局,全國政協辦公廳機關事務管理局,高法院辦公廳,高檢院辦公廳,各民主黨派中央辦公廳,有關人民團體辦公廳(室),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,中共中央直屬機關采購中心,全國人大機關政府采購中心,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政府采購中心,有關單位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出臺后,全國各地掀起了學習貫徹《條例》的熱潮。為進一步營造學《條例》、用《條例》的良好氛圍,推動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普及和推廣,提升政府采購從業人員素質,財政部國庫司(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)與中國政府采購報社共同舉辦《條例》全國知識競賽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主辦和承辦單位
本次競賽由財政部國庫司(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)主辦,中國政府采購報社承辦。
二、活動基本規則
(一)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均可參賽。
(二)競賽采用網上答題方式進行。參賽人員可通過訪問競賽網站(http://tljs.chinaacc.com)進行注冊答題。參賽人員在注冊時,須提供本人真實姓名、單位信息及有效身份證件信息。
(三)競賽內容為《條例》及相關的法律法規。競賽輔導內容與活動進展請及時關注競賽網站、中國政府采購報、中國政府采購報微信公眾號(zgzfcgb)、中國政府采購新聞網(www.cgpnews.cn)。
(四)競賽輔導參考資料為《<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>釋義》。
(五)競賽共設試題100道,形式為不定項選擇題,每題一分。知識競賽試題將于2015年7月 31日、8月4日刊登于《中國政府采購報》第6-7版。
(六)注冊答題時間為2015年7月31日起,至11月10日止。成績查詢請訪問競賽網站、中國政府采購報微信公眾號及中國政府采購新聞網查看。
三、評分及獎項設置
(一)網上答題成績由競賽系統自動評定。
(二)競賽設組織獎和個人獎。
1.組織獎若干。對競賽中所屬人員積極參與、成績突出的單位,頒發“優秀組織獎”。
2.個人獎若干。其中,特等獎2名,一等獎3名,二等獎6名,三等獎100名。獲獎名單將在提交了正確答案的名單中隨機抽取產生。
3.獲獎名單將在競賽網站、中國政府采購報、中國政府采購報微信公眾號及中國政府采購新聞網上公布,并由主辦方頒發獎牌(組織獎)和獲獎證書(個人獎)。
四、相關要求
(一)各單位要高度重視,認真做好本次競賽活動的宣傳工作,積極組織和動員相關人員參賽。
(二)各單位要通過本次競賽活動廣泛宣傳《條例》,普及相關知識,提高相關人員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認識和應用水平。
(三)對于競賽過程中出現的政策性、技術性問題,請及時向舉辦單位溝通反映。對于競賽過程中的具有普遍性的問題,舉辦單位將通過競賽網站、中國政府采購報、中國政府采購報微信公眾號及中國政府采購新聞網媒體上集中解答。
(四)本次競賽活動最終解釋權屬財政部國庫司(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)、中國政府采購報社。
聯系人:
財政部國庫司(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)
何荊燕 010-68553228
中國政府采購報社
李 嫣 010-63806052
財政部辦公廳
2015年7月15日
注: 此次競賽輔導參考資料為《<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>釋義》。《釋義》由財政部國庫司、財政部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、財政部條法司、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財金司聯合編著,對《條例》的條文逐條進行了詳細、權威、深入、精確的解讀,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《條例》的立法背景和具體條款,是本次競賽的重要參考書。
責任編輯:lilei
點擊排行
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
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“中”字頭的專業報紙——《中國政府采購報》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!
《中國政府采購報》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,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,服務政府采購改革,支持政府采購事業,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《中國政府采購報》的重大使命。
《中國政府采購報》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《中國財經報?政府采購周刊》。《中國政府采購報》以專業的水準、豐富的資訊、及時的報道、權威的影響,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。
《中國政府采購報》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,精美彩色印刷;每周二、周五出版,每期8個版,全年訂價276元,每月定價23元,每季定價69元。零售每份3元。可以破月、破季訂閱。 可以破月、破季訂閱。
歡迎訂閱《中國政府采購報》!
訂閱方式:郵局訂閱(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)